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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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G·L***1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粵K·8***5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志指示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