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E00*** | 2024-10-1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