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A·C***6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