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FNE*** | 2024-12-17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(guī)定車速5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