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F·M***1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