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(shí)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F3*** | 2024-09-22 | 交通擁堵處隨意超越、交通擁堵處隨意穿插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攝像頭的補(bǔ)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(hào)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(shí)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(shí)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(gè)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(shí)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