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56*** | 2024-07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