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EEV*** | 2024-08-26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