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FP*** | 2024-09-2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AFP***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