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7Q*** | 2024-10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