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5N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