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N5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