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JB1*** | 2024-12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