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C3*** | 2024-08-11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