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15*** | 2024-07-20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