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Kps*** | 2024-10-17 |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魯F18*** | 2024-12-14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