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ECT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ECT*** | 2024-12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