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03*** | 2024-12-0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