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B11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(qū)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