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50*** | 2024-07-20 | 機(jī)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(jī)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