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E47*** | 2024-11-1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