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P2*** | 2024-12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