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G9*** | 2024-08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