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M36*** | 2024-09-1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