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BQ*** | 2024-12-07 | 駕駛機(jī)動車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(jī)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