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J10*** | 2024-12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