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遼F97*** | 2024-07-11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