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21***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