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·2***6 | 2024-10-02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