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6D*** | 2024-12-0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