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V2Q*** | 2024-09-30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12-0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8-0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9-24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7-06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7-25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11-09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10-03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9-12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12-04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11-22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LTA*** | 2024-09-22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