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2W*** | 2024-10-1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