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A4*** | 2024-07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(xù)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