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34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