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96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