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H36*** | 2024-12-06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超過20%未達50%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