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WGE*** | 2024-12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WGE*** | 2024-08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B43***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B43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B43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AH4***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