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GB7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GB7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