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06*** | 2024-12-19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外或路口外的 | 50 | 2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