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17*** | 2024-09-2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