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05*** | 2024-09-1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