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L90*** | 2024-10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