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G27*** | 2024-11-04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?cè)瞬辉诂F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