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7D*** | 2024-07-06 | 機動車超車不按規(guī)定使用燈光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