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JMA*** | 2024-09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