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H6F***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