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ELL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?cè)瞬辉诂F(xiàn)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