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KLY*** | 2024-11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