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S5*** | 2024-09-15 | 不按規(guī)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