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NDR*** | 2024-12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皖NDR*** | 2024-10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